《商標注冊證》是商標注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證書,若發生遺失或者破損,可向商標局申請補發。注冊商標變更/轉讓/續展證明是商標局發給商標注冊人證明其變更/轉讓/續展申請已被商標局核準的證明文件,與《商標注冊證》一并使用,因此若注冊商標變更/轉讓/續展證明遺失或者破損的,注冊人應及時向商標局申請補發。
一、商標補證所需文件
1、商標補證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;
2、商標補證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補證申請書;
3、提供商標名稱、類別、注冊號和商標注冊證書復印件。
二、商標補證的程序
商標補證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6個月左右,整個流程為申請、審查、刊登遺失聲明、領取新的商標注冊證。
三、所需費用
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費用為:官費1000.00元/件、代理費480.00元/,合計: 1480元/件。